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工作方案

发布者:低碳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513



在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和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双重挑战下,为进一步守好人才培养的“质量关”,发挥本科生导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落实好本科生导师职责,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意见》(鄂经院发〔2016178号)和低碳经济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本科生导师制是本科生“成长陪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推行以“导师制”为抓手来增强学生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在学生思想、学业上进行帮扶,还加强学生生活、第二课堂和就业等方面的指导。

 为切实保障我院本科生导师制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对导师的遴选、聘任严格把关,实行指导全过程监控与管理,落实导师工作考核、评估工作,成立低碳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锦鹏

 成  员:程思、彭莎、刘习平、孙一鸣


二、导师的任职资格

1、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学生、为人师表,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或博士(含)以上学位。

2、凡获得教师系列职称或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者,均有义务承担导师工作。

3、懂得教育规律,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对学生进行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指导。


三、导师的聘任

1.教师经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后聘任为本科生导师。

2.在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导师不得单方面终止履行导师职责。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导师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终止履行导师职责,由学院安排其他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接任导师。

3.导师选定学生后,不得中途更换被指导学生。因特殊情况须更换的,由导师或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4.对不负责任和不能正常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由学院负责及时调整,并进行通报。


四、导师的工作职责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校园管理特殊时期,导师须不忘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密切关注学生身心状态,提示学生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

2.加强学业发展规划指导,丰富学生学习生活

 导师要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生的能力特质和兴趣方向,因材施教制定学业规划,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增强专业认知。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开展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丰富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线上座谈会”、“线上读书会”等集体学习活动,与个别学生线下会面,加强单独指导。

3.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扶学生就业创业

 结合学科特点和就业形势,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主动为学生就业创造一定条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


五、对导师的工作要求

基于人才培养方案和未来就业需求,新生入校第一学期(每年10月)开始分配校内导师,导师要认真做好学生大学四年的思想教育与引导工作,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指导学生学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本专业的课程结构及特点。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个别或集体的指导计划,主动及时沟通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工作,做好痕迹管理。在学业指导上,导师应主动寻求辅导员、班主任的帮助,提供转专业、选课、考试、校际交流、等方面的指导。在辅导员及班主任配合下,导师要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关注学生的思想表现、心理状态及就业情况等。并逐步指导学生确立大学学习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遵循疫情防控要求,师生交流可采取微信、QQ、线上会议、邮件等“云沟通”形式,在满足防控要求条件下要求每位导师适度开展集体活动,每月须与学生有不少于一次联系。导师要客观、真实、详细填写《低碳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记录本》,《低碳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记录本》由各教研室每学年收回一次,检查导师工作情况。


六、导师的考核与管理

 学院每学年依据本科生导师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和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导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导师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