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届“十佳师德标兵” 的通知

发布者:低碳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432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崇高师德,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经校党委同意,决定启动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届“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这一活动,在全校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对他们献身学校教育事业的情怀和事迹给予宣传,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对象

学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含教师岗辅导员),近三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的要求。

2、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真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近年来已获得过校十佳师德标兵及省级以上综合表彰,如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楚天园丁奖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在全体师生中广泛宣传动员。(5月初开始)

第二阶段:基层推荐。各教学单位(含学生工作部)民主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的候选人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工会。(521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组织评选。相关校领导、校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监专办)、保卫部(处)、工会、党委教师工作部、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在二级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依据候选人的事迹和贡献,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十名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615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表彰宣传。推选产生的湖北经济学院“十佳师德标兵”,学校党委将于七一前夕进行表彰。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项活动是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2、做好事迹提炼。被推荐为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师德标兵的候选人,均要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贴上1寸彩色登记照片,并由所在单位党委签署意见。表中的“主要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感人,字数不超过2000字,另附一份5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简介。

3、所有报送材料必须提交A4纸材料和电子文档,于52117:00时前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1973782,邮箱:gonghui@hbue.edu.cn

        特此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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