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的通知

发布者:学籍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3-05浏览次数:2639

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树立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建立学校、家长、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关怀与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警范围

(一)上学期取得的课程学分低于该学期总学分1/2的学生;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二、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教务处将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发到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交给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

(二)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警示谈话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

(四)通知家长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以挂号信形式向被预警学生家长邮寄《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及《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留存邮寄证明,要求家长寄回回执存档;或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家长,留存通讯书面记录。

(五)家长面谈

对面临延长学业或退学的学生,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要与家长联系,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3),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

(六)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

1.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

2.各学院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学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学生成绩单等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成立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对学业预警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相关材料要归档保存备查;将《学业预警反馈表》(附件4)(电子和纸质)于314日之前交行政楼A210李老师。

  

  

  

  

附件:

  

1、学业预警通知单.docx

2、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docx

3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docx

4学业预警反馈表.xlsx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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