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缓考、补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运行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2-26浏览次数:13857

各学院、班级:

根据教学安排,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缓考、补考将于32日(星期六)至33日(星期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考对象

上学期考试前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学生。

二、补考对象

上学期考试必修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含取消考试资格、缺考、违纪的学生。

三、注意事项

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附件,学生凭学生证(校园卡、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考试,缓考学生考试时还应携带《缓考申请表》。如遇考试时间冲突,请学生本人于226日至31日期间到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处协调考试时间。

2.开课学院应提前准备好考试试卷,并在教务管理系统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考试,严格阅卷。

3.36日前,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到教务处录入考试成绩。缓考成绩按实际考试分数录入;补考成绩60分以上均按60分录入,不及格按实际考试分数录入。

  

附件: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缓考、补考安排.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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