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毕业生:
根据《关于组织2019届毕业生补考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1月22日至24日组织2019届毕业生补考,现公布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毕业生名单,1月14日前通知毕业生本人查看具体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1月16日前完成补考命题工作,并将试卷交至教务处。
二、监考教师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和教学秘书组成。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并及时清理考场,组织毕业生按指定位置就座。
三、毕业生必须凭学生证(校园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入场,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监考教师检查核对。除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以及草稿纸入场。
四、少数毕业生如遇考试课程冲突,请与教务处协调具体考试时间,并优先参加通识必修课程考试,如数学、外语类课程。
五、1月24日考试结束后,各学院1月25日完成阅卷工作,并将试卷及成绩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1月9日